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交易系统全网测试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本所《关于做好申报中增加营业部代码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上证会字[2003]64号)的安排,为了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所拟定于2003年12月20日(星期六)提供A股交易系统联调测试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 
  (一)券商柜面系统进行正常的交易申报测试,申报中按要求增加营业部代码; 
  (二)券商柜面系统进行清算等闭市处理测试。 
  二、测试时间 
  本次测试安排在2003年12月20日进行,分为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9:15-11:30模拟申报测试时间。 
  第二阶段:12:30本所发送成交记录数据(gp.sse),不发送每日指定交易数据。 
  三、测试数据 
  以2003年12月19日所有证券的开盘前行情、开市前的持股数据作为测试的起始数据。 
  四、测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所有会员单位必须安排营业部参与相关时间段的测试; 
  (二)各会员单位应随时关注本所通过单向卫星系统发送的有关通知; 
  (三)测试期间本所将发送测试行情和即时成交回报;申报测试结束后,本所将发送闭市处理数据; 
  (四)测试过程中,各参测单位应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及恢复工作,确保12月22日(周一)交易的正常进行。 
  五、测试期间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1-68800030*9*5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