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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在外环线绿化带内滥占土地违章建设的通知
 
 
 
津政发〔1988〕4号 
 
河西区、各郊区人民政府、市政工程局: 
  外环线绿化带建设,是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我市农业结构,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针对当前在绿化林带建设中发现的一些滥占土地、违章建设现象,为保证外环线五百米绿化带的实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禁滥占土地。任何建设项目,都要服从天津市总体规划方案。外环线五百米绿化带内及外环线内四个郊区辖区范围所有用地和建设项目,要经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审批,任何单位不得越权审批。 
  二、各郊区人民政府近期在外环线五百米绿化带内及外环线之内各乡(镇)的农民住宅、乡镇企业用地和建设方案,要尽快报市规划局、市土地管理局审批。 
  三、外环线绿化带内凡属滥占土地、违章建设的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由市规划局按违章建设给予罚款处理,并将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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