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业务部关于B股发行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后,B股的发行审批管理工作进入转轨时期。为进一步做好B股的发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沪深两地企业和借用沪深额度的异地企业发行B股,目前先请你办进行审核,并出具初审报告;我部在你办初审通过的基础上再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二、请你办对拟发行B股的企业重组状况、法律文件、市场前景和发行价格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查。在每只B股发行完成后就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我部备案。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