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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吸取近期国内接连发生的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确保全市消防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月2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艰巨的工作任务,为了加强对全市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领导,保证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薛东晓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戴来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良俊 (市政府督查处处长) 
  成 员:( 市直各委、局、办分管领导 )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此次大检查工作,并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张万银担任。联系电话: 4043624-2012、2016 。 
  二、检查范围 
  (一)商场、商厦、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楼、医院、学校、车站和歌厅、舞厅、影剧院、桑娜浴等文化体育娱乐类公众聚集场所; 
  (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三)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四)旅游景点和文物古建筑。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 
  (二)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各类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充足并配置明显; 
  (三)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窗、卷帘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逃生面具是否完备好用;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单位是否对全体员工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四、检查步骤和方法 
  (一)全面自查阶段(2月22日至3月22日)。 
  1、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全面开展大检查。要认真检查到企业、机关、学校、居民社区等每一个基层单位,检查到易发生火灾事故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检查,坚决整改不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彻底整改。 
  2、各公安和消防部门以及基层派出所,要迅速制定大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所有消防监督人员和基层派出所干警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监督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落实责任单位,做到责任到人。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单位和经验收合格后又出现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一律强制其停业整顿,并派驻保安昼夜监守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已经验收合格又产生一般火灾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也要派驻保安监守,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各基层派出所特别要注意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监管,对小饭店、小旅馆、小录像厅、小商店、网吧、洗脚屋等中小型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 
  (二)重点督查阶段(3月1日至3月25日)。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吴良俊。 
  五、检查要求 
  (一)全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全国火灾形势的严重性,增强做好当前春季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要以近期部分地区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警钟常鸣;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好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重大工作纰漏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深入剖析各单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提出的要求,督促解决本辖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彻底改善当地消防安全状况,严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检查中对查处的各类火灾隐患姑息迁就、徇私庇护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对即将召开的“两会”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早安排、制定方案、提前介入、开展工作。要做到方案周密、指挥得当、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到人,确保消防安全。 
  (四)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对此次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3月25日前将此次大检查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要求内容详实、有做法、有典型、有数据),并书面上报大检查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电话:4171555)。 
 
 
市公安局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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