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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关于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我市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现就联合年检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2003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必须于2004年3月31日前向联合年检部门申报年检。 
  二、根据国家商务部要求,所有参检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换发新版的批准证书后方可参加年检。 
  三、市联合年检厅设在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大厅(黑虎泉北路187号),各联合年检部门在其审批柜台受理年检。 
  四、市联合年检工作截止时间为2004年4月30日,2004年2月10日—3月31日为企业送表、报检阶段;4月1日—4月30日为年检部门审表、汇总阶段。 
  五、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由省联合年检部门受理年检;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由市联合年检部门受理年检。 
  六、企业年检所需的《联合年检报告书》由工商部门统一印制,企业须自行到各工商分局企业注册局领取;海关年检所需的《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情况表》和《报关员年审报告书》由海关统一印制,企业须自行到济南海关领取或于2月15日之后到市联合年检厅领取。 
  七、企业除向联合年检各部门提交规定文件外,还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汇收支表》向国税部门提交一份《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情况表》复印件;市财政局要求年检企业报年终决算书一份,参加财政年检的人员必须是企业会计人员。 
  八、企业要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3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准备齐全各年检部门所需的年检文件,并分别装入档案袋注明所送年检部门名称,于3月31日之前,一并送市联合年检厅。3月31日后,联合年检厅不再集中办公。 
  九、对逾期未参加年检和因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又逾期未改的企业,市联合年检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部门被授予的管理权限,依法单独或联合给予处罚。对不申报年检的企业,不能办理各类变更、设备进口等手续,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直至依法撤消其批准证书,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企业年检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可及时与联合年检有关部门业务处(科)联系。年检各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如下: 
  市联合年检厅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黑虎泉北路187号) 
  市外经贸局 6012997 6561745 
  市经委 6056519 6561747 
  市财政局 6561750 7949091 
  济南海关 2777666-3059 6561701 
  市国税局 6561739 
  市地税局 6561737 
  市工商局 6561725 
  国家外汇局济南分局6561701 6167191 6167192 
 
 
济南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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