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修订《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有关煤炭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为认真贯彻实施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加速煤炭工业科技进步放在关键地位,积极促进科技成果切实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适应时代对煤炭科学技术的要求,推动煤炭工业发展,经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煤炭工业局研究,决定对1987年发布的《煤炭工业技术政策》进行全面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显政 
  副组长:吴晓煜、李春华(国家经贸委技装司副司长)、尚海涛 
  成员:经天亮、李延江、梁嘉琨、谢玉清、尉茂河、苏立功 
  乌荣康、云金安、潘惠正、曹景全、刘彩英、杨永仁 
  吕金枪、毕孔耜、李文俊、朱德仁、李金柱 
  修订工作组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二、修订的基本原则 
  1.强调政策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政策要简单明了; 
  2.把重视运用国内外新技术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实现分类指导; 
  3.重视市场对科学技术的导向和推动作用; 
  4.明确科学技术是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实现技术经济的协调和统一; 
  5.资源开发要与节约并重,提高资源利用率; 
  6.提高环境质量,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三、修订工作时间安排 
  1.广泛征求修订意见,于2月底以前完成。 
  2.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完善修订意见。于3月底以前完成。 
  3.汇总各方面意见,形成初稿。于4月底以前完成。 
  4.形成送审稿,请修订领导小组审查后发布执行。6月底以前完成。 
  修订《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是煤炭工业科技发展的一件大事,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煤炭工业实际情况,认真修改,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999年2月底前报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