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管理,便于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安排各项工作,经与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研究,现将《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按计划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确保各项考试顺利进行。如因特殊情况变更考试时间,再行通知。
人事部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与专业名称日期
1职称外语4月11日
2注册工程师(投资)4月23日、24日、25日
3会计5月29日、30日
4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试点5月30日
5棉花质量检验师5月30日至6月5日
6注册建筑师一级6月12日、13日、14日、15日
二级6月12日、13日
7监理工程帅
8质量6月13日
9注册税务师6月25日、26日、27日
10卫生6月26日、27日
11土地登记代理人
12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6月26日至29日
13注册资产评估师9月10日、11日、12日
14价格鉴证师
15国际商务9月11日、12日
16注册安全工程师
17注册核安全工程师9月25日、26日
18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9港口与航道
21注册化工工程师
22注册电气工程师
2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24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25二级9月26日
26审计 10月10日
27计算机软件
28注册城市规划师10月16日、17日
29造价工程师
30执业药师
房地产经纪人
31房地产估价师
32企业法律顾问
33矿业权评估师
34出版10月17日
35统计
36经济11月7日
37计算机应用能力各地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