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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发出紧急通知

  200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一时期既是运输的繁忙季节,又是公路“三乱”问题的易发和多发期。近来,从“两部一办”的明察暗访和群众的举报来看,一些地方公路“三乱”现象有所抬头,个别地区多家上路,随意拦车、收费、罚款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为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防止公路“三乱”出现反弹,确保公路运输的安全畅通,特作紧急通知如下: 
  要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在政策上不开新的口子,除交通、公安、林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上路收费和罚款。各级交通部门进行春运检查,必须依靠现有的公路稽查站和客运站,不准单独设立检查站。根据国务院要求,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其他临时性检查站,要规范检查行为,不能乱收费、乱罚款,任务完成后应即撤除。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做到令行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准向上路执法的单位和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和创收任务。要严格规范上路单位和人员的执收执罚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严禁违规乱收费、乱罚款。 
  “绿色通道”沿途各地,要保障“绿色通道”在本辖区内的畅通,对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产品的车辆不管是哪个省的牌照必须同等对待,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和罚款;对违章车辆当场纠正或处罚后要立即放行,严重违章的可通知车辆所属地处理,不准扣车、扣证。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产品的车辆,装载地要从源头上解决好其超载、超限问题。 
  各地要结合申报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对辖区内车流量大的路段,开展经常化的明察暗访检查,对不听招呼,继续搞公路“三乱”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对出现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地方,不但要处分直接责任人,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而且要坚决取消其所在地基本无“三乱”的资格。必要时,“两部一办”将直接“摘牌”,并通报全国。 
 
 

200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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