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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民用蜂窝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市计量检定所: 
  近年来,我市民用蜂窝煤产品质量、计量问题较为突出,一些不法经营者偷工减料,在煤块中超标掺入杂质,导致蜂窝煤块不仅短斤少量,而且发热量降低,消费者的投诉增多。为切实为广大市民办实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民用蜂窝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蜂窝煤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我市蜂窝煤生产点遍布三镇,各分局要与市计量检定所联系,尽快摸清本辖区内蜂窝煤生产企业的情况,对蜂窝煤生产企业进行登记,加强对企业经营者质量法规的宣传,并加强监督检查。 
  二、重点打击偷工减料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03年3月20日开始至2003年4月30日结束,各分局对辖区内的蜂窝煤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打击掺杂使假、偷工减料和短斤少量行为,收缴不合格的模具,处理不合格的蜂窝煤。 
  三、市局将组织市计量检定所对全市蜂窝煤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同时,市计量检定所要积极配合各分局的检查,作好质量鉴定检测工作。 
  四、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分局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处理恰当”,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各单位在5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文字总结和数据报市局质监处。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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