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恢复青岛琴畅制罐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钢瓶厂液化石油气瓶制造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经山东、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确认,青岛琴畅制罐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钢瓶厂的停产整顿工作已经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我局同意恢复上述两家企业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资格,由原制造许可证发证机构发给制造许可证。
2002年3月27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粮食局关于我省2000年度小麦、油菜籽收购价格的通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项目统一审核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议停止西昌火车站高价出售硬卧票意见的答复
»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1990年以来部分经济政策性文件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省1990年以来有关经济政策、法规性文件清理意见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