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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赵文峰同志辞去许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赵文峰同志辞去许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9年3月22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许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文峰同志辞去许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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