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本级(含开发区、园区) 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本级(含开发区、园区) 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6月27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丛长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阜新市本级(含开发区、园区) 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对《阜新市本级(含开发区、园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阜新市本级(含开发区、园区) 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阜新市本级(含开发区、园区)2018年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