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8月28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新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黄百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萍乡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萍乡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