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8月28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新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黄百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萍乡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萍乡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