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随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随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9年1月25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随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含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财政预算报告),同意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随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