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部国际司关于对国外赠款项目下形成的资产加强管理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
关于重新核定开展对台远洋渔工劳务合作业务经营公司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一批中央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文稿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