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人大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卫国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各项职权,为我省“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