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四川省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2014年12月30日乐山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日在乐山城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全市各族人民,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乐山经济转型发展、美丽发展而奋斗!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乐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乐山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