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我省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信息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抓紧落实“十二五”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的补充通知》(建办城函[2012]401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信息录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确认建设任务
根据省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十二五”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12]196号)要求,重点镇申报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量,须经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技术审查、省厅复审确认,主要包括是否属于重点流域、人口规模是否符合支持政策要求、排水专项规划是否切合实际、管网密度是否合理、建设任务是否细化到起止地点等。目前,各镇建设任务量经省厅审查已初步确定(见附件1),按照建设部要求,请抓紧将相关信息录入“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前期已录入的12个重点镇,经此次审查确认后建设任务量有变化的,须重新录入。
二、做好信息系统登录工作
“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登录网址为:219.142.101.81/zdlywsgw/,登录用户名与密码见附件2。请从管理信息系统通知栏下载《信息录入用户手册》,按手册规定的步骤和要求录入信息。
三、录入内容要求
建设项目的录入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起止地点、规划批复信息、对应规划图纸中的管段、项目投资、资金筹措方案、分年度建设长度、污水处理厂信息等。其中,规划批复信息需上传县级政府批复文件扫描件;“对应规划图纸中的管段”需上传规划管网布置图;属于“十二五”期间拟建污水处理厂的,应上传污水处理厂建设批准文件的扫描件。
录入信息与纸质文件报送的有关信息必须严格一致,信息录入截止日期为8月24日,同时,各市建设部门要依照此次省厅初步确认的建设任务量,于8月23日下午18时前完成汇总填报工作(陕建发[2012]196号附件1、2的纸质和电子版),并报送省厅村镇建设处。逾期未报的,将取消确认的建设任务量。
联系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徐昊(技术支持)
电话(传真):010-5893444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丁学亮
电话(传真):029-87294031
附件1:陕西省“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清单(略)
附件2:“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与密码(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