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认定走私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批转《中国科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收取团体会费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
关于技贸结合的进口货物和进口旧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对《关于暂停审批设立各类金融机构的紧急通知》的补充通知
»
关于调整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
郑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农业税通知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