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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由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6月1日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2年3月23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2年6月1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废止《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9年6月23日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9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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