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4号——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汽集团成立于1953年7月,注册资本37.98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79家,主要从事汽车及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汽车技术研发等。据一汽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一汽集团资产总额1725.5亿元,负债总额1028.0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97.44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930.42亿元,利润总额309.56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一汽集团本部及所属10家企业,涉及资产量占一汽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一汽集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重大决策程序不断完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重大经济决策、内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一汽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利润370.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0.012%。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一汽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所属单位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线索两起,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所属天津一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2010年实现的370.2万元收入未在当年核算,致使2010年实现的利润370.2万元,计入了2011年。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制定了整车财务存货核对盘点管理规定等5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收入确认办法。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一汽解放汽车销售公司等3家企业列支成本费用的票据中,有不规范发票3227.92万元,其中2010年列支1484.5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3家公司积极整改,已更换大部分不正规发票,对3名责任人作出降级、罚款等处理,建立了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等3项财务管理制度。一汽集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所属公司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3.2010年,所属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少计缴增值税1096.0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调整财务报表,并补缴了税款。
4.2007年至2010年,所属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用于性能试验等用途的176辆非商品车信息未及时入账,造成非商品车辆账实不符。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马上进行了整改,补办了非商品车辆登记手续,实现了账实相符,并修订了存货盘点内部控制等两项制度。
5.2008年至2010年,所属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856.32万元,购买购物卡后作为奖金发放,且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将从福利费列支的上述奖金调整到工资总额中,相关人员已补缴个人所得税。
(二)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的问题。
1.2008年至2010年,一汽集团自主产品研发投入比例偏低,自主品牌汽车盈利能力不强,整车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合资合作子公司。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积极整改,正在采取措施,提高研发投入,推进技术中心及乘用车研究所的建设,以增强自主品牌竞争盈利能力。
2.2010年10月,一汽集团新医疗大楼项目在未报国资委备案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12.2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已向国资委补办备案文件。
3.2010年,所属一汽物流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两个投资项目在尚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23.0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公司已完善用地手续,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8年至2010年,所属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合同金额1.1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出台了建安工程招标管理程序,并要求所属企业严格执行。上述两家企业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等内容。
2.2008年至2011年6月,所属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27个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总金额20.37亿元)中,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各项目均存在承建单位自行调换约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现象。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建立了基建、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等7项管理制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相关管理文件中专门补充要求,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变更项目经理需经业主正式批准。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一汽集团营销管理部及所属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未严格审核广告费和部分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多支付广告费、代理费及工程款2149.0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收回多支付的款项,调整了相关账目,并制定了媒体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两项业务管理规定,加强了对费用支付的审查。
2.2010年,所属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公司)将汽车报警器销售业务、班车和物业服务业务交由该公司原负责人控股的两家公司承担,使其通过转售和转包不当获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解除了对启明公司原负责人的返聘,对班车、物业服务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降低了相关费用;终止了有关单位的汽车报警器销售业务。
3.2010年12月,所属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插件程序,阻断整车销售系统和财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使财务系统数据与整车销售系统无法保持同步,影响年底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重新规范汽车销售业务确认流程,修订了商品车销售收入流程等两项制度。
4.2008年至2010年,所属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年报中少披露公司高管薪酬410.7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建立健全了薪酬管理制度,加强了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