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根据《重庆市人才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重庆市司法局于2011年度共同签署了重庆市“巴渝律师英才培养计划”。根据“巴渝律师英才培养计划”项目要求,2012年拟选派一批律师赴北京、香港、韩国等地区和国家开展公司并购、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服务等律师业务学习交流培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交流人选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在重庆市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的专职律师;
3、45周岁以下;
4、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5、在企业上市、境外投资融资、收购兼并、国际贸易、刑事辩护等领域有所研究,需提供撰写的相关论文1-2篇。
(二)选拔方法
1、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和律师事务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律师事务所将申报人选相关材料(项目报名表及论文)报至市律协业务部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的人员需参加市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考察,择优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二、培训交流项目安排
(一)《公司并购法律实务》培训(5天):6月中旬,在清华大学举办。拟选派30名律师参加。课程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问题;公司并购的尽职调查;并购方案的设计;并购方式的比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有关制度介绍;并购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等内容。
(二)《刑事辩护》培训(5天):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拟选派30名律师参加。课程包括:刑事辩护前沿问题;刑辩律师的庭前准备;法庭辩论技巧;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和质疑;死刑案件的承办等内容。
(三)《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培训(5天):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拟选派20名律师参加。课程包括: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诊断、分析评估与治理措施、公司治理法律风险管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投融资法律风险管理、上市运营法律风险管理、税务法律风险管理等内容。
(四)香港内地法律服务交流(香港7天):10月,拟选派10名律师赴香港参观交流学习。期间,在香港大学法学院培训授课2天,重点学习了解香港法律体系及私法概况。4天的交流学习,以与香港律师协会、知名律师事务所、律政司、廉政公署、联交所等单位参观交流座谈为主,侧重了解香港实务部门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最后一天(10月15日),参加两岸三地青年律师论坛,了解两岸跨地域法律服务市场合作与机遇及两岸三地青年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律师行业经验交流(7天,北京2天,韩国5天):11月中旬,拟选派3名市司法局、市律协负责人及12名律师赴北京、韩国参观交流学习,以与当地律师协会、知名律师事务所参观座谈交流为主,侧重学习北京行业管理及服务经验,了解韩国律师行业现状、管理服务经验。
三、培训费用
“巴渝律师英才培训项目”专项经费承担每位选派人员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的50%-60%。其余费用由被选派人员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22日下午6时止。
五、报名方式
请将附件中的报名表和律师撰写的论文以书面形式报至市律协411室。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市律协业务部联系。
联系人:汤琼电话:67086119传真:67086222
重庆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巴渝律师英才培训项目”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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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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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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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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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师事务所(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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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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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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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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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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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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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业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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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专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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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名参加的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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