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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组织申报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标准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为推动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效支撑总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业务工作的开展,经征求总局主管业务司局意见,我委编制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标准专项计划申报范围》(以下简称《申报范围》,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本次申报在《申报范围》内进行。各单位应按照《申报范围》确定的项目,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技术优势,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组织本单位及所属机构开展申报工作,做到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计划申报人应是计划下达后的主要起草人,一经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2.计划任务书应说明本单位针对申报项目已开展的准备工作、已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及本单位工作优势。

  3.本次申报工作提倡上报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标准大纲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标准的范围、结构及技术路线等,字数不限。

  二、申报单位及人员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完成标准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实验室条件(包括与标准研制密切相关的核心检测物质,如检测试剂、标准样品)等相关资源,能够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二)项目申报人(主要起草人)应具有4年以上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业务经历,熟悉业务流程和工作特点,且参与过标准制修订工作,了解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现状和业务需求,掌握标准起草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三)各单位正在承担2项以上(含2项)计划项目的起草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请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确保计划下达后能够顺利实施。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3日。

  (二)本次申报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以下简称sn系统),申报批次为2011_06批次。各单位应注意保存本单位管理员密码,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四、其它

  申报工作联系人:冯增健,联系电话:010-82262774;

  

  sn系统联系人:李 洋,联系电话:010-65994166-6509。

  

  附件: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标准专项计划申报范围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标准专项计划申报范围

  

  
序号 专业类别 项目名称 制修订 完成时间 备注
1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氯 制定 2012  
2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氨 制定 2012  
3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液化石油气 制定 2012  
4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硫化氢 制定 2012  
5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烷、天然气 制定 2012  
6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原油 制定 2012  
7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 制定 2012  
8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氢 制定 2012  
9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苯(含粗苯) 制定 2012  
10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二氧化硫 制定 2012  
11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一氧化碳 制定 2012  
12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醇 制定 2012  
13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丙烯腈 制定 2012  
14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环氧乙烷 制定 2012  
15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炔 制定 2012  
16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氟化氢、氢氟酸 制定 2012  
17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氯乙烯 制定 2012  
18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苯 制定 2012  
19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氰化氢、氢氰酸 制定 2012  
20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烯 制定 2012  
21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三氯化磷 制定 2012  
22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硝基苯 制定 2012  
23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苯乙烯 制定 2012  
24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环氧丙烷 制定 2012  
25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一氯甲烷 制定 2012  
26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1,3-丁二烯 制定 2012  
27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硫酸二甲酯 制定 2012  
28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氰化钠 制定 2012  
29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1-丙烯、丙烯 制定 2012  
30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苯胺 制定 2012  
31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醚 制定 2012  
32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丙烯醛、2-丙烯醛 制定 2012  
33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氯苯 制定 2012  
34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酸乙烯酯 制定 2012  
35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二甲胺 制定 2012  
36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苯酚 制定 2012  
37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四氯化钛 制定 2012  
38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苯二异氰酸酯 制定 2012  
39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过氧乙酸 制定 2012  
40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六氯环戊二烯 制定 2012  
41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二硫化碳 制定 2012  
42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烷 制定 2012  
43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环氧氯丙烷 制定 2012  
44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丙酮氰醇 制定 2012  
45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磷化氢 制定 2012  
46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氯甲基甲醚 制定 2012  
47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三氟化硼 制定 2012  
48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烯丙胺 制定 2012  
49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异氰酸甲酯 制定 2012  
50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基叔丁基醚 制定 2012  
51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酸乙酯 制定 2012  
52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丙烯酸 制定 2012  
53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硝酸铵 制定 2012  
54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三氧化硫 制定 2012  
55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三氯甲烷 制定 2012  
56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基肼 制定 2012  
57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一甲胺 制定 2012  
58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醛 制定 2012  
59 危险品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氯甲酸三氯甲酯 制定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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