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给青年律师提供更多交流和发展的机会,经青工委第二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更多地吸收青年律师参与青工委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2、成都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
二、主要条件
1、热爱律师职业,关心、关注青年律师事业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
2、委员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限定年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3、无行政、行业处罚记录。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委员的产生
根据《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委员候选人经市律协青工委全委会审核通过后即成为正式委员。
(二)推荐办法
1、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填写《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
2、请将“登记表”报送成都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青工委秘书处邮箱。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法律服务中心605室
联 系 人:阳芳芳
邮箱:cdqnls@sina.com
联系电话:028-86267893
附件:《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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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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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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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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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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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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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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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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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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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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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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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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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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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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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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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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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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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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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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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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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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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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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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