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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省督查组督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反馈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督查的通知》(豫保安居〔2011〕12号)要求,2011年10月12日至13日,由省政府纠风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相关人员联合组成的省督查组分赴我市各县(市、区)、管委会,对我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实地督查。现将省督查组督查反馈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概况

  省督查组采用实地查看施工现场,查阅有关资料,与施工单位座谈等方式对我市列入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台账的71个新建项目和10个续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为期2天的督查,实地核查了项目建设手续、开工情况、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资金管理等情况。

  二、督查意见

  通过现场检查,督查组认为我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认真落实了国家、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以及逐级考核的制度,保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现场督查情况,2011年71个项目55716套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全面实现了省政府要求9月底全面开工的目标。

  三、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进度缓慢

  永丰新都(三期)、博瑞盛和苑、郑州热电厂棚户区改造等部分市区项目进展缓慢;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和巩义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展缓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多次检查均处于基坑开挖和桩基施工阶段,如不采取非常措施,将难以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完成50%的实物工作量”的工作要求。

  (二)个别项目手续不完善

  格力小区、豫康新城、冠达花园及贾岗安置房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均已开工建设,但未办理国土、规划和施工等建设手续。目前,2011年台账项目的手续办结率仅为62.5%。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项目施工和手续办理速度

  按照省政府工作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对2011年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台账的项目倒排建设工期,制定时间节点,抓好施工进度,确保12月底前完成实物工作量的50%。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及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抓紧办理各类保障房建设手续,力争10月底前完善所有项目手续。市政府督查室要将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巩义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实施周报告制度。

  (二)加强项目建设质量

  继续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市政府将把各县(市、区)列入2011年台账项目的手续办理、工程进度情况、项目工程质量作为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未如期完成任务,影响我市年度考评成绩的,必要时将实行住房保障工作“一票否决”,取消当地政府各类评先资格,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对于拒不配合办理手续、未按要求加快施工进度、工程建设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开发及施工企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做好2012年项目储备

  为夯实2012年项目建设基础,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初步任务安排,我市已积极落实了36个项目55925套保障性住房,并制定了手续办理和开工时间节点。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建委、重点项目办和各县(市)、上街区、管委会要按照时间节点限期办结建设手续,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争取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对不能按期完成保障性住房用地征收、储备工作任务的县(市、区),一律暂停其他用地的审批。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提前明确2013年建设任务,尽快启动土地储备和项目储备,并将2013年保障性住房用地征收、储备纳入2012年绩效考核和目标责任管理。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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