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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12350”举报投诉电话值守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

  

  “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开通,是认真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方便了市民举报,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对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12350”举报投诉电话开通时间不长,宣传力度还不够,影响力有限,不少群众对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不了解。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监局的要求,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接听值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举报投诉电话正常运行。举报投诉电话要采用多种方式实现24小时值守,且电话只能专用于接听受理安全生产领域的举报投诉,其他工作事项均不得占用该电话;

  

  二、进一步提高举报投诉受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工作流程。对举报人的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讲究使用文明用语,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

  

  三、对举报内容要及时认真记录,如实、客观、具体、完整地反映投诉人的诉求,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社会知晓程度。各地所有安监执法车辆上必须尽快按照要求标示“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12350”的宣传力度,使之成为全社会、各企业周知的特服电话。

  

  五、要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市及开发区)联动制度,遇有重大投诉举报案件要及时报市局执法监察支队。

  

  六、要切实落实好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工作的积极性。

  

  七、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月末将当月“12350”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办结及举报投诉奖励情况汇总报市局执法监察支队。

  

  联系人:刘畅 李春晨

  

  电 话:86589610,86589615(带传真)

  

  电子邮箱:22501905@163.com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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