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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我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实现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创新型本溪和“三都五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把本溪建设成为创新活力迸发、高效益产业集聚、维权保护有力、专业人才充足、服务体系完善的知识产权强市,成为省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到2020年,城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能力、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和科技创新管理能力达到建成创新型城市标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高

  

  1.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0%,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25%,专利拥有量和水平居全省前列。国(境)外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

  

  2.商标。商标申请量年均增长10%,新创驰名商标总数到2020年达到15件,省著名商标总数到2020年达到150件。

  

  3.版权。版权合同登记量年均增长7%-10%,版权产业占我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高。

  

  4.植物新品种。到2015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到2020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5件以上,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5件以上。

  

  5.标准及地理标识。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的企业。到2020年,争取国家重点技术标准课题研究项目5个;争取主导或参与研制国家、行业或省地方标准20项、市地方农业标准规范35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建立省内领先的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内领先的技术性贸易预警系统;形成一批在若干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60个;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5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采标工作。

  

  6.商业秘密。进一步健全我市企业、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到2015年,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发挥商业秘密在行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确保企业竞争优势。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7.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深入挖掘民间文艺作品,维护相关个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优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

  

  (二)运用知识产权效果明显增强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到2020年扶植培育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知名品牌;培育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与较强竞争优势、在国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三)服务平台与人才建设适度发展

  

  初步建立高质量、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培养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代理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培养一支满足企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专业人才队伍。

  

  (四)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

  

  知识产权政策和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环境和保护状况明显改善,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显著减少,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鼓励政策,支持自主创新

  

  1.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源有效集聚,实现知识产权资源效益最大化。确立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发挥中小企业机制灵活优势,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实施等方面形成自身特色,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发明创造,产生大批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优势和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集团;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把握自主创新方向选择、关键技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合作创新有机结合获得知识产权。

  

  2.进一步完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加快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加强前瞻性、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研究和攻关;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投资等投融资业务,鼓励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加大专利补助资金扶持力度。资助政策向获取发明专利和在境外获得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等方面倾斜,落实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奖励。鼓励并积极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制定。对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中国专利金奖等知识产权项目的单位,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政府采购优先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产品,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

  

  3.设立政府知识产权奖励资金。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单位,获得省专利金奖、以专利技术为核心负责起草国家行业标准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设立本溪市专利技术产业化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专利技术转化和运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单位。设立本溪市专利补助资金,每年按专利授权量的实际增长递增,重点支持发明专利申请和向国(境)外申请的专利。每件授权发明专利补助人民币不低于1000元。专利产业化资金和专利补助资金从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4.企事业单位要依法维护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把专利授权指标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

  

  (二)培养创新主体,打造优势企业

  

  实施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确立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作为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立项条件,把发明专利作为评定市级科技奖励和推荐省级、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重要条件之一。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兼并、特许经营、补偿贸易、专利许可等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产权,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全力提升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积极承接国内外的资本、技术和产业转移,加快与国际接轨,掌握更多核心技术,形成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变本溪制造为本溪创造。

  

  (三)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效率。不断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运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理。市中级法院要积极争取专利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职能。健全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强化部门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快知识产权案件的行政审理速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完善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审理方法。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购置必要执法装备,安排专项执法经费。

  

  2.建立联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机制。知识产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各部门、各县(区)协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建设,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增强知识产权执法的透明度,定期发布与我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投诉及处理情况。建设知识产权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新闻媒体对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3.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诉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及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研究,制订对外经贸和科技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有效应对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提高我市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指导与援助。开通“12330”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热线,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组织、协助及服务力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企业和行业健康发展。

  

  (四)发展中介服务,建设公共平台

  

  统筹规划、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逐步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主要功能,既相对独立又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共享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立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信息库,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基础网络、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的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服务窗口,引导企事业单位在研发、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鼓励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提供分门别类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建成国家、省、市、县(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平台。

  

  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要素市场。大力培育多层次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构建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间知识产权流通,实现知识产权有效转移。组织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交易会”等国内外举办的大型知识产权交易会、博览会。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与金融市场衔接,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资金、海内外风险投资等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产业化。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上市融资。研究和推动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机制。指导企业在合资合作、兼并收购和资产重组中,加强对专利技术、商业秘密、核心版权、具有较高公众认知度商标等无形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3.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其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交流合作,提高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力度,建立诚信机制,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有条件企业与中介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鼓励专业机构引进和借鉴国外中介服务先进经验和运作模式,积极向本地企业推介先进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桥梁作用。

  

  (五)优化人才培养,壮大人才队伍

  

  1.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充分利用国家、省知识产权培训平台资源,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市举办讲座,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在全市各级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或专题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知识产权观念、战略动向、法律制度等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提高驾驭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制订并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启蒙和基础知识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大、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观念和知识产权意识,适时出台学生专利授权升学加分政策。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纳入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在全市确定一批知识产权培训和实习基地,逐步建立全市知识产权培训体系。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服务。

  

  2.加快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学校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知识普及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加快培养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技术和法律兼备的专利工程师、知识产权实务操作人才,以及从事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专利检索、纠纷处理、合同谈判的中介服务人才。实施以企业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采取自主培养与合作培养、系统培养与分类培养、长期培养与短期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相应培训计划。到2015年,基本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与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3.优化环境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针对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性、国际性及学科交叉特点,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交流,改善和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环境及生活环境。根据知识产权人才专业发展需要,提供共享专业文献、专业数据库等基础保障。不断规范人才市场运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形成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优势。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并重,充分发挥我市鼓励留学人才来本溪创业政策的积极作用,加大留学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有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工作经历的专门人才。聘请海内外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对我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制订、实施及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战略分析和对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四、积极倡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并纳入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每年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创新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本溪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重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对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制作和发放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手册。利用公益广告、漫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计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每年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内容。

  

  大力弘扬和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活力,积极培育“爱国奉献、创新为民、宽容失败、保护创造”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意识,逐步形成具有本溪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良好社会氛围。

   五、认真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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