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城区各供电局:
根据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关于下达2011年迎峰度夏及秋季用电指标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1〕321号)精神,今年迎峰度夏期间(6月16日-9月15日),省下达杭州电网用电指标比例为早峰19%、腰荷19.67%、晚峰19.60%、低谷20.22%。为更有效地开展我市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省网分配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参照省指标测算原则,2009年及2010年6月16日-9月15日期间各时段日平均最高用电负荷各占50%比重,确定各地分配比例。
一、各地迎峰度夏期间用电比例(6月16日-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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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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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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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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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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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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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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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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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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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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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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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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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局: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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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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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局:0.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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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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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局: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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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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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局: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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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局: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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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局: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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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局: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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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局: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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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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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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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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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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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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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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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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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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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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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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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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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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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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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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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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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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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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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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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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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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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早峰时段:7:00-10;59,腰荷时段:11:00-16:59,晚峰时段:
17:00-22:59,低谷时段:23:00-6:59。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虑到市区夏季居民空调负荷比重较大,省里下达给杭州电网戴帽指标20万千瓦,主要补贴市区。
(二)各地网供指标分配先从省网分配杭州电网用电指标中扣除5%的网损负荷,再按比例分配。
(三)为鼓励部分电厂在用电负荷趋紧时顶峰发电,迎峰度夏期间部属电厂超发的用电奖励给企业所在地区(戴帽奖励指标控制在5万千瓦以内)。
(四)在日常用电指标分配中一般不下达低谷用电指标,仅在省网下达低谷指标时下达。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市区用电指标由市电力局再分至各供电局及客户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