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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市电力局关于下达二O一一年杭州电网迎峰度夏用电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城区各供电局:

  根据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关于下达2011年迎峰度夏及秋季用电指标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1〕321号)精神,今年迎峰度夏期间(6月16日-9月15日),省下达杭州电网用电指标比例为早峰19%、腰荷19.67%、晚峰19.60%、低谷20.22%。为更有效地开展我市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省网分配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参照省指标测算原则,2009年及2010年6月16日-9月15日期间各时段日平均最高用电负荷各占50%比重,确定各地分配比例。

  

  一、各地迎峰度夏期间用电比例(6月16日-9月15日)

  
  早峰时段
腰荷时段
晚峰时段
低谷时段
市区
0.3827
0.3906
0.3847
0.3598
萧山
0.3061
萧山局:0.2427
0.3002
萧山局:0.2371
0.2962
萧山局:0.2314
0.3045
萧山局:0.2414
江东局:0.0634
江东局:0.0631
江东局:0.0648
江东局:0.0631
余杭
0.1299
0.1271
0.1283
0.1328
富阳
0.1016
0.1061
0.1183
0.1246
临安
0.0514
0.0489
0.0448
0.0500
桐庐
0.0283
0.0271
0.0277
0.0285


备注:早峰时段:7:00-10;59,腰荷时段:11:00-16:59,晚峰时段:

  17:00-22:59,低谷时段:23:00-6:59。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虑到市区夏季居民空调负荷比重较大,省里下达给杭州电网戴帽指标20万千瓦,主要补贴市区。

  (二)各地网供指标分配先从省网分配杭州电网用电指标中扣除5%的网损负荷,再按比例分配。

  (三)为鼓励部分电厂在用电负荷趋紧时顶峰发电,迎峰度夏期间部属电厂超发的用电奖励给企业所在地区(戴帽奖励指标控制在5万千瓦以内)。

  (四)在日常用电指标分配中一般不下达低谷用电指标,仅在省网下达低谷指标时下达。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市区用电指标由市电力局再分至各供电局及客户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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