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校(园)长综合素养,经研究,我委决定今年暑期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含书记)培训。
现将《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研讨等活动,安排好时间,以保证培训工作如期有效地进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努力让更多的教师成为深化素质教育的实践者和促进者。今年暑期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书记)专题培训。
一、培训目标
(一)通过培训,促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刻领会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基础教育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遵循教育规律,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长课程标准学习,提升课程领导力。掌握学业评价的工作策略和工作方法,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三)提高校(园)长实务管理能力,依法做好学校危机处置工作,积极探索与社会媒体有效沟通的新途径、新方法。尊重儿童,根据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让每个孩子都健康快乐成长。
二、培训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校(园)长队伍的综合素养。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教、工读、民办学校)正副校(园)长、正副书记;
(二)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院长、分管院长、干训部主任;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党工委书记、局长、分管局长、督导室主任、组织科长、人事科长、基教科长。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主题报告
1.时间:7月4日(星期一)-7月5日(星期二)上午
2.内容:
(1)“贯彻落实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报告;
(2)“课程标准和学业评价”报告及学校经验交流;
(3)“危机管理与媒体沟通”报告
(4)“睡眠对学生健康成长影响的研究”报告
3.形式:采取双向视频形式,主会场和分会场相结合。
5.地点:主会场设在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分会场地点由各区县教育局自定。
5.主会场参加人员:各区县教育局局长、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院长,杨浦区全体参会人员。
(二)专题报告
1.规定内容:
(1) 结合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本区县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市级组织的主题报告进行交流研讨。
(2) 观看学习各区县提供的视频专题报告。
(时间:7月5日下午-8月20日期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定)
2.自定内容:各区县根据主题自行设定的专题报告。
(时间:7月6日-8月20日期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定)。
3.形式:专题报告采用“2+x”形式,“2”即使用2个半天时间围绕规定内容开展培训,具体为交流研讨和集中组织校(园)长观看各区县推荐的视频报告。“x”即各区县围绕培训主题,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4.专题报告地点:各区县教育局自定。
(三)网上培训
1.内容:
登录上海市教师教育网(www.21shte.net)完成有关培训内容。
(1) 浏览学习资源,即各区县推荐提供的18场视频报告和文本;
(2) 围绕培训主题,参加培训网络平台的校长论坛,至少发表1篇不少于200字的主题帖或跟帖,并至少浏览5篇其他学员的帖子;
(3) 上传1份培训小结,内容是围绕培训主题的培训体会、办学经验或根据视频报告中的思考题。
2.时间:7月6日-8月20日期间完成培训任务和要求,具体时间由学员自行安排。
3.形式:网上学习与工作思考相结合。
五、组织管理
本期培训在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培训管理;上海远程教育集团负责视频会议和培训平台的设备、技术保障及后勤服务;各区县教育局负责本区县的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培训考核
每位校(园)长按要求全程参与市、区(县)培训和网上培训,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做好培训的出勤统计,并将其列入教师培训考核内容。
培训结束后每位校(园)长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经考核合格,认定相应的培训学分。
七、有关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认真组织,制定本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做好专题报告中的两项规定内容的实施工作。根据主题报告开展的交流研讨纪要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教委人事处,组织校(园)长集中观看视频报告的培训小结以及学员反馈表汇总信息(反馈汇总表见附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3.各区县教育局将本区县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工作总结于8月底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表: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反馈汇总表
附表:
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暑期专题培训反馈汇总表
报告专题 |
报告内容 |
针对性 |
前沿性 |
实用性 |
很强 |
强 |
一般 |
前沿 |
较前沿 |
一般 |
很强 |
强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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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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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水平 |
精彩 |
较精彩 |
一般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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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人作用 |
有启发 |
较有启发 |
一般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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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
对本场报告总体评价 |
好 |
较好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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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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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专题 |
报告内容 |
针对性 |
前沿性 |
实用性 |
很强 |
强 |
一般 |
前沿 |
较前沿 |
一般 |
很强 |
强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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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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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水平 |
精彩 |
较精彩 |
一般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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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人作用 |
有启发 |
较有启发 |
一般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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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
对本场报告总体评价 |
好 |
较好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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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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