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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粮油加工业重点企业半年报统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各有关粮油加工重点企业: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0〕209号)要求,在连续开展2009年、2010年粮油加工业重点企业半年报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对全国粮油加工重点企业开展2011年上半年生产情况统计调查。为做好2011年半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重点企业填报《粮油加工业重点企业生产情况半年报表》(见附件)。

  

  二、报送企业范围

  

  重点粮油加工企业统计调查对象,是指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即日处理粮油原料在400吨及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全国约1618家)及各大型粮油加工企业集团。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重点企业应在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报统计调查表》,按“年报”报送的程序向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报送纸质报表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国粮办展[2010]209号)。统计时点为6月30日24时,填写2011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发生的相关数据。本年度新增的重点企业,还需填报去年同期发生的相关数据。

  

  四、报送要求

  

  (一)各省(区、市)粮食局和中央企业均按照2010年上半年半年报报送程序报送。7月20日前将本地《粮油加工业上半年报统计分析报告》,以电子和书面形式报送我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要求简明扼要,突出本地运行特点。

  

  (二)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

  

  联 系 人:温朝晖 夏丹萍 谭本刚

  

  联系电话:010-63906903 63906837 63906972

  

  传真:010-63906932

  

  电子邮箱:fzzh@chinagrain.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编:100038

  

  信息系统网络技术支持:中华粮网联 系 人:续亚峰

  

  联系电话:0371-68085901

  

  附件:粮油加工业重点企业生产情况半年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粮油加工重点企业生产情况半年报表

  2011年上半年 表号:gl 20 表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法 定 代 表 人:联 系 人: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 业 类 型:联系电话: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33号

  行 业 代 码:上级总公司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

  

  
序号 产量指标 计量单位 本期实际 上年同期 序号 产量、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本期实际 上年同期
1 一、大米产量合计     49 五、粮食食品产量合计    
2  优质大米     50 其中: 挂面    
3  一级大米     51   方便面    
4  二级大米     52   饼干    
5  三级大米     53   米粉(米线)    
6  四级大米     54   速冻米面制品    
7  糙 米     55   糕点面包等    
8 二、小麦粉产量合计     56   其 它    
9 其中:特制一等粉     57 六、饲料产量    
10  特制二等粉     58 其中:配合饲料    
11  标准粉     59  预混合饲料    
12  全麦粉     60  浓缩饲料    
13  专用粉     61  其它    
14  营养强化粉     62 七、主要原料消费量 -
15  其 它     63 稻谷    
16 三、食用植物油产量合计     64 小麦    
17 其中: 大豆油     65 玉米    
18   菜籽油     66 大豆    
19   花生油     67 其中:进口    
20   棉籽油     68 油菜籽    
21   葵花籽油     69 其中:进口    
22   油茶籽油     70 花生    
23   棕榈油     71 棕榈毛油    
24   橄榄油     72 八、主要原料、主要产品期末库存
25   米糠油     73 稻谷    
26   玉米油     74 小麦    
27   芝麻油     75 玉米    
28   其它油脂     76 大豆    
29 合计中:外购国内原油精炼     77 油菜籽    
30 合计中:外购国内成品油分装     78 大米    
31 合计中:外购进口油脂精炼、分装     79 小麦粉    
32 合计中:食用调和油     80 食用植物油    
33 合计中:小包装食用油     81 其中:毛油    
34  饼粕     82 饲料    
35 四、玉米加工总量     83 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36   (1)淀粉及其加工品     84  工业总产值 千元    
37 其中:淀粉     85  产品销售收入 千元    
38  发酵产品     86  工业增加值 千元    
39  变性淀粉     87  出口交货值 千元    
40  淀粉糖     88  利税总额 千元    
41  多元醇     89  其中:利润总额 千元    
42 其它医药、化工产品     90  资产总计 千元    
43 (2)酒精及加工品     91  负债合计 千元    
44 其中:工业酒精              
45   食用酒精              
46   燃料乙醇              
47 (3)玉米粉等              
48 (4)其它                


  

  统计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月日

  

  注:本表逻辑关系:

  ① 1=2+3+4+5+6+7;

  ② 8=9+10+11+12+13+14+15;

  ③ 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 16≥29+30+31

  ④ 35=36+43+47+48; 36=37+38+39+40+41+42; 43=44+45+46

  ⑤ 49=50+51+52+53+54+55+56

  ⑥ 57=58+59+60+61

  ⑦ 86≥87

  2010年上半年已报送半年报的重点企业只需要填报“本期实际”数据;2011年新增重点企业需要填写“上年同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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