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湖南、湖北、吉林、黑龙江、海南省发展改革委:
为满足西部大开发对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促进东西部交流与合作,我委(原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与浙江大学、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合作,从2006年开始联合实施了“西部地区干部mpa教育计划”,通过公开考试从西部地区选拔干部赴浙江大学攻读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截至目前,已有529名学员成为该计划受益者。经研究,2011年将继续以“部校合作、定向培养、政策倾斜、联合资助”方式实施该项目。为做好2011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的
以提高培养对象战略思维能力、政策研究与决策能力、管理创新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素质高、专业化强的公共管理干部,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招生条件
(一)西部地区在编正科级以上公务员(2011年4月30日前任职),少数民族公务员可放宽到副科级。
“西部地区”是指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享受和比照西部开发政策的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吉林延边自治州、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海南省八县(五指山、东方、白沙、琼中、保亭、陵水、乐东、昌江)、张家界市一县两区(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
“公务员”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条、第106条规定的有关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年龄、性别不限。
(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原则上2008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士学位。
(四)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1年4月30日)。
三、报名、考试和录取
(一)报考生源组织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或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转发给各省级机关单位和相关地(州、盟)、县(旗),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联系,积极做好生源组织工作。
(二)考生预报名
《浙江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将在6月中旬公布,详情请查看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站(http://grs.zju.edu.cn/yjszyxw1/notice/yjszyxw.asp)。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在6月30日前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指定的机构提交下述材料:
1、《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学习申请表》(附表一);
2、《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附表二);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单位证明一份,要求写明如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实际工龄、行政职务等,并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三)通过初选审核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或其指定的机构,按照招生条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通过初选人员名单》(附表三),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备案。
2、初选通过的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由各省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暂时保存,待正式录取时再转给浙江大学。
(四)正式报名与考试录取
1、在正式报名前,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与初选通过的考生联系,通知并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考生也可直接向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2、复试工作由浙江大学组织。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浙江大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政策并结合西部考生的分数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政治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学校统一命题;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复试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3、采取差额录取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联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学制及费用
(一)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二年,每年至少在浙江大学集中学习2至3个月。
(二)学员完成全部培养环节,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三)每位录取学员须交纳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3.3万元,其中,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浙江大学联合补助1.1万元/人,考生个人自负2.2万元/人。
联系方式:
1、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社会发展处
电话:010-68502783 传真: 010-68502782
2、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
电话:0571-87951776/87951142 传真: 0571-87951142
3、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电话:010-68928975 传真:010-68928974
附:一、《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习申请表》
二、《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
三、《通过初选人员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学习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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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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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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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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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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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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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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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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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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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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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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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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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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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或其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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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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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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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如被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司、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和浙江大学联合举办的“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正式录取,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推荐报名条件,并对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发现弄虚作假,退还已受资助部分学费;
2.在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期间,能严格遵守浙江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学习任务;
3.在入学时一次性缴纳自行承担部分学费2.2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学费由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和浙江大学承担。
4.如果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并退还已受资助部分学费。
本人对上述各项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遵守。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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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部门意见:
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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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部门意见:
浙江大学mpa 教育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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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
(此表复试面试时交主考老师)
报考学位类别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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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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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联考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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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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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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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二(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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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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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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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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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百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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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毕业于何校、何专业、获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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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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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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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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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岗位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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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成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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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获奖(级别、排名)、专利(类别)、发表论文(刊物名称、时间、排名)等。(面试时须提交有关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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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从事业务或管理方面情况(含:参与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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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进修情况(含进修外语)及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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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硕士生后设想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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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个人、单位及今后学位论文课题意向。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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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电话: 非工作时间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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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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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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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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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我保证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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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通过初选人员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下列同志为通过初选审核的报考人员,现送你们备案。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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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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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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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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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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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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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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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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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