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1.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能 力 建 设 |
1.1机构设置与队伍组建 |
完成监管职能交接并履行监管职责 |
开始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3分) |
|
设置餐饮服务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机构 |
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或稽查机构(得2分) 省级检验机构具备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资质(得2分) |
|||
人员编制适应监管任务需要 |
监管队伍划转或增编得3分 |
|||
积极指导市、县监管职能交接 |
市级完成监管职能交接数量比例每增加20%得1分 |
|||
1.2经费保障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省级政府财政预算 |
列入预算得3分 同比增长得2分 |
||
1.3执法装备 |
装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车辆;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
装备执法车得2分 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得1分 |
||
配备必备的执法取证工具 |
配备执法取证工具得2分 |
|||
执法人员统一着装 |
已统一着装得5分 |
|||
2.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工 作 |
2.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
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
按国食药监食〔2010〕193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 |
按国食药监食〔2010〕20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组织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 |
按国食药监食〔201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组织开展地沟油专项检查 |
按食药监办食〔2010〕2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组织开展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 |
按食药监办食〔2010〕26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 |
按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启动情况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
按国食药监食〔2010〕132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监督抽检数据每次得1分,延迟报送每次扣1分,未报送每次扣2分;及时报送监督抽检总结每次得1分,延迟报送每次扣1分,未报送每次扣2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得3分,经费使用不规范扣2分。自筹经费开展监督抽检得3分 |
|||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
按国食药监食〔2010〕354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宣传周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在中央或省级主要媒体宣传监管工作成效,每5篇报道得1分 |
|||
年度工作总结 |
按食药监食函〔2010〕120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5分,延迟报送扣2分,未报送扣5分 |
|||
2.2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情况 |
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
已纳入得2分 |
||
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地方性法规每件得3分; 规章每件得2分; 规范性文件每件得1分 |
|||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 |
已建立得2分 |
|||
自主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课题研究 |
已立项开展得2分 |
|||
2.3监管工作效果 |
食物中毒事故处置 |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每起扣4分,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每起扣3分; 及时报告得1分,有效处置得1分;未及时报告扣1分,处置不力扣1分 |
||
监管工作受到表彰 |
国务院表彰得3分 省部级表彰或表扬得2分 |
项目 内容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资格 审查 (10分) |
餐饮服务许可证★ (10分) |
(1)依法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限; (3)无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 (4)无转让、涂改、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现象。 |
此项为关键项,违反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
|
经营 场所 (4分) |
专间﹡ (4分) |
分别设置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等相应操作专间。 |
按要求设置专间得2分 |
|
专间内设置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且凉菜间、裱花间设置专用冷藏设施。 |
符合条件得2分;有一项不符合得零分 |
| ||
安全 管理 (6分) |
制度 (3分) |
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
制度健全得3分;缺一项得2分;缺两项得零分 |
|
人员 (3分) |
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符合条件得3分 |
||
原料 采购 (6份) |
采购 (6分) |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完整、准确。 |
有制度3分;记录完整准确3分 |
|
贮藏 清洗 (6分) |
贮藏 (6分) |
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保管,专柜存放,有使用记录。 |
专人保管得2分;专柜存放得2分;使用记录完整准确2分 |
|
个人 卫生 (9分) |
健康 (9分) |
(1)依法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建立健康档案; (2)未超过有效期限; (3)未使用经涂改、出借的健康合格证明。 |
符合三项得9分; 有1人违反任一项得6分;有2人违反任一项得3分;有3人违反任一项得零分 |
|
餐具 消毒 (4分) |
消毒使用记录 (4分) |
有完整的餐用具消毒、使用记录。 |
有消毒记录得2分;有使用记录得2分 |
|
其他 (15分) |
应急预案*(2分) |
集体食堂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预案,且有相关记录。 |
有预案得3分;有记录得2分 |
|
食品留样*(4分) |
集体食堂应有食品留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留样和记录。 |
有留样设施得1分,按规定留样得2分,有记录得1分 |
||
宣传、警示(4分) |
餐饮消费场所设置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匾牌(栏)、警示语。 |
消费场所有得2分 |
||
培训 (5分) |
建立培训档案,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有培训档案、记录等得2分,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得3分 |
评估内容 |
得分 | |
管理指标 |
详见附件1 |
|
现场评价 |
详见附件2 |
|
总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