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当前,我省正处在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要求日益提高,农民对农业科技的需求更加迫切,但我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重大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尚不完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急需加大。为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农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着力强化科技创新、转化应用、人才培养“三个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三大体系”,深入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工程,积极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工程,大力培育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农村服务型人才、农村管理型人才“五支队伍”,把江苏建成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强省,以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带动支撑引领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省基本建成体系完备、层次分明、结构优化、手段先进、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优势农产品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完备,建立2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引进、培育50个左右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培养100名左右高层次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形成能够引领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农业重点领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0个左右优质、高产、抗逆的动植物新品种,集成创新100项左右重大农业技术,培训5万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把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科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制约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大科技问题作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二是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科学配置全省农业科技资源,强化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大力发展生物农业、种源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智能农业等农业新兴产业,提升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创新能力。三是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生产相结合、创新与产业相结合、创新与技术物化推广相结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坚持创新与推广人才团队建设优先。培养造就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一批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一批高技能的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职业农民,发挥农业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二、引领和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实施重大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确立农业科技研发的主攻方向,突出生物农业、种源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信息农业、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强自主创新,尽快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实施生物农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突出转基因生物工程、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领域科技自主创新,建设一批高端生物制品研发基地,构建生物农业人才与技术研发高地。实施农业种源创新繁育计划,加大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选育力度,特别要加强蔬菜等园艺新品种繁育,努力培育一批具有重大突破性的优良新品种和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种业企业竞争力。实施设施农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积极开展适合江苏气候特点的设施农业种养技术攻关,加强设施农业装备研发,开展设施环境调控技术研究,强化病虫害防控、连作障碍防治等技术集成组装,切实提高设施农业生产可控性。实施生态农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使用与替代技术、农作物立体种养、生态安全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智能农业技术创新计划,开展设施人工智能生产技术、精准监测控制技术、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等信息技术创新,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智能农业示范点,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确化管理水平。
(五)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协作,建立江苏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实行农业科技创新首席专家负责制,以全省优势农产品产业为主线,以高效种养业等20个具体农产品为单元,加强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衔接,加快建立从产地到餐桌全过程、从生产到消费全领域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农业产业科技竞争力。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转化体系,以农业品种、技术、模式更新工程为载体,以农民应用为中心,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全覆盖。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主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服务组织、农业企业、涉农科研科学单位等广泛参与,开展农业良种服务、新型农技服务、农资连锁经营服务、农机作业服务,发展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业、农产品现代物流业,促进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
(六)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立足产业发展,加强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建设。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现有部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和农作物改良中心基础上,新建扩建20个左右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研发、创新装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中心建设,在现有农业工程研究与开发中心基础上,在生物农业、设施装备、循环农业、农产品加工、智能农业等领域新建扩建50个左右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中心,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新产品研发和新工艺研制。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公共服务,建设10个左右农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三、加强农业技术推广能力提升和载体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七)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对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发布机制。根据国内及省内年度技术创新成果,加强技术集成示范,及时发布农业产业科技需求及年度重大技术推广计划,每年重点支持推广50项农业重大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以农业重大推广计划为龙头,整合农业科技力量,采取省里发布、任务分解、项目集聚,推进重大技术推广全覆盖,构建全省农业科技大联合、大协作、大推广的新机制。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形成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实施的整体合力,推进农业优新品种主体化、高新技术普及化、高效模式多元化。
(八)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按照“整合资源、注重实用、填平补齐、整县推进、先建后补”的原则,以保障公益性农技推广职能履行为目标,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条件建设,加快构建“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至“十二五”期末,“五有”中心占全省乡镇农技中心总数的90%以上。以提高农技推广效能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推行人员聘用、绩效考评、推广责任、知识更新以及多元推广服务“五项制度”,有效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力争3年内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农技人员开展服务。
(九)构建农科教企联合协作推广机制。积极支持和引导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大力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推进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与地方、科技与产业、专家与示范户深度对接,促进全省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拓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内涵,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开通农业科技服务直通车,构建科技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探索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采用招投标、政府订购、委托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办好“12316”农业服务热线、江苏为农服务网、惠农短信、《农家致富》手机报等服务平台,增强农业科技服务能力。
(十)推进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引导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创新创优、建功立业。鼓励科研、教育、推广单位科技人员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开展农业科技服务。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采取成果转让、技术入股、合作研发、创办科技型企业、有偿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促进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充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力量。
四、坚持教育先导和人才强农,积极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人才
(十一)加大教育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服务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农林系统合作培养人才服务“三农”发展机制,推动部省共建农业高校,引导涉农高校根据江苏农业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创新办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增强高校服务“三农”的人才支持能力。继续实行农林专业高等教育学费减半政策,积极落实到苏北农村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政策,引导毕业生到农业农村一线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加快培养农业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十二)构建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高地。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依托农业科技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着力培养100名左右具有国际视野的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建立20个以首席专家牵头,以优势农产品产业为主线,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以科研领军人才为核心,科技创新骨干为主力,应用技术集成转化为主攻方向的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高层次农业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每年引进30名左右国内外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以培养农业科技领军后备人才为目标,选拔200名研究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的中青年科技骨干,支持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农业科研前沿发展动态,自主选题研究攻关。推进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紧密结合,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和推广能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
(十三)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2015年前,择优选择4000名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探索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终身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我省高等农业院校的教育与科技优势,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力争每3年轮训一遍。建立高层次农技推广人员培养计划,采取定向委培方式攻读农业推广硕士等专业学位,到2015年,培养高层次农技推广专家500名。拓宽农科专业大学生、研究生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渠道,落实职称评聘、晋升等政策待遇,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新增岗位80%以上面向涉农专业大学生,到2015年,基层农技人员中涉农专业大专以上比例达到70%以上。
(十四)大力培养现代职业农民。建立政府主导、农科教结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计划,鼓励农民到农职院校、农广校、技工院校、职教中心学习。深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围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每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务农技能。组织实施“百万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育持有涉农专业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或农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农民10万人。整合农业教学单位、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力量,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一批以乡镇为单位、培训效果好、受农民欢迎的农民科技培训基地。
五、强化政策扶持和机制创新,建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保障体系
(十五)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省成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确定全省重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重大事项,统筹考虑全省现代农业技术体系、省级农业重大科技创新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等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协同推进农业科技跨越发展。
(十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投入扶持。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投入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位置,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转化投入逐年增长。加大对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投入,加强对农业重大技术创新的扶持。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工程支持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推动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农业企业增加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平等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省级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等项目经费安排中,进一步建立竞争机制,鼓励有创新和推广能力的农业企业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争。改善农业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大对农业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
(十七)创新农业科技运行机制。发挥省级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大力提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农业龙头企业共建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发挥市、县农业科研机构创新作用,加强全省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整合,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新型农业科技体制。健全农业科技创新立项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监管制度,建立社会需求征题、产业部门命题、科研集成攻关、成果物化转化、市场用户评价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事前投入与事后评价机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建立重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前后公示制度。建立公益性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认定、市场化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把解决实际问题、对农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对重大公益性、突破性、受农民欢迎的科技成果实行奖补,提高农业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十八)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政策激励。制定实施针对性更强、力度更大的激励政策,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认真做好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工作,每3年评定1次,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省农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4年开展1次农业科技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机制,科技人员申报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原则上要在基层乡镇工作1年以上。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尽责尽力、贡献力量。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