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级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重点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扶贫办、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2011年省级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重点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2011年省级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重点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32号)精神,切实推进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集中投入,突出重点,大力支持重点农业项目建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9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整合渠道、数额及用途
(一)旱作农业项目。中央新增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安排1.7822亿元,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6178万元,共计2.4亿元。支持全省推广旱作农业全膜双垄沟播技术面积1000万亩,主要用于地膜补贴(包括50万亩以上大县奖励)支出,并适当安排覆膜机械购置、技术服务等支出。
(二)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马铃薯产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马铃薯扶贫项目资金10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马铃薯原种扩繁补贴资金290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000万元,共计1.19亿元。根据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实施情况,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主要用于马铃薯一、二级脱毒种薯扩繁补贴,二级脱毒种薯库(窖)建设补助,马铃薯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贴息及加工原料收购以奖代补等方面。
(三)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3000万元,省农牧厅养殖小区及新品种引进专项资金安排1300万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4965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430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1.6亿元左右,共计3.0065亿元左右。根据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重点用于品种改良推广、规范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防疫体系建设、优质饲草基地建设、畜产品精深加工等环节。
(四)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2500万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15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共计5000万元。根据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以16个中药材产业大县为重点,从中药材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建设、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饮片加工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扶持,支持中药材产业快速发展。
(五)苹果产业发展项目。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原用于旱作农业项目的资金3000万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省农牧厅农民培训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中调剂安排50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中整合3000万元(其中含原用于旱作农业项目资金2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共计1亿元。根据苹果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支持苹果产业发展,以18个苹果产业大县为重点,从苹果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民培训、果农经合组织及产销协会发展、加工储藏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入手,支持苹果产业快速发展。
(六)其他优质林果发展项目。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1000万亩优质林果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18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从2011年开始,支持优质林果产业发展。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省财政原用于旱作农业的资金1000万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调剂安排300万元,省林业厅争取中央及省级林业技术推广资金安排125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3000万元(其中含原整合用于旱作农业项目资金15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35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木本油料扶持资金及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800万元,共计1.285亿元。从良种繁育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技术培训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等四个环节着手,重点支持核桃、花椒、葡萄、梨、红枣、油橄榄等林果产业发展。
(七)蔬菜产业发展项目。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省财政原用于旱作农业项目的资金2000万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农牧厅农民培训及“一村一品”资金安排60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3700万元(其中含原用于旱作农业资金2500万元),省商务厅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省财政厅农业保险资金安排400万元,共计1亿元。根据2010年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支持蔬菜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河西走廊、沿黄灌区、泾河流域、渭河流域、徽成盆地五大优势产区的高原夏菜和设施蔬菜发展。
(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培育项目。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4500万元,马铃薯产业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资金安排2400万元,共计7900万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和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49号)要求,重点用于马铃薯、草食畜、苹果、中药材、蔬菜等大宗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的加工、储藏设施建设和gmp(良好作业规范)认证以奖代补。
(九)节水农业项目。省财政预算资金安排2500万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调剂安排1670万元,省水利厅其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安排80万元,共计4250万元。根据河西及沿黄主要灌区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情况,为确保2011年350万亩推广任务的落实,支持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主要用于推广垄膜沟灌、垄作沟灌、膜下滴灌技术以及建设核心示范区所需的地膜、起垄覆膜机具购置和作业费补贴,省级技术培训、指导和机具研发、督促检查等。
(十)150万亩梯田建设项目。省财政预算安排梯田建设专项资金75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整合安排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以及黄土高原综合治理示范县项目资金2.57亿元,省国土资源厅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8300万元,省扶贫办安排整村推进项目资金4300万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整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5600万元,省水利厅整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1.35亿元,共计6.49亿元。省上继续按照黄河流域每亩400元、长江流域每亩600元补助标准,由各部门随任务下达到市州、县市区组织实施。
(十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省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8000万元,省水利厅整合安排省级征收的水资源费中用于重点县项目建设小型水源工程资金2000万元、省级1-5万亩灌区节水改造资金1500万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调剂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500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资金2.48亿元,共计4.13亿元。主要用于2011年全省31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
以上十一项2011年重点农业项目,合计筹集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约22.216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及整合约6.2622亿元,占整合资金总额的28.19%;省级有关部门整合筹措10.2865亿元,占整合资金总额的46.3%;申请中央财政补助5.6678亿元,占整合资金总额的25.51%。
二、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由分管农业工作领导主持召开省级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牧、林业、商务、监察、审计、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适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协调会确定的事项。省财政厅要主动加强与各涉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各部门齐心协力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局面。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阶段性发展目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重点项目发展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确定扶持的具体项目,分配资金。通过统一规划,加强对不同渠道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安排,指导各主管部门将资金集中投向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分工负责,分头下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经协调会议确定的整合资金,在现行来源渠道和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投向,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分头下达,及时拨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科学管理,提高效益。制定和完善各重点项目扶持办法,完善项目申报、决策、运行、监管机制,增强资金投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加大对扶持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