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和股份转让的请示》(太平养老〔2010〕134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荷兰富杰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ageas insurance international n.v.)分别将所持有的你公司516,000,000股、60,000,000股、112,000,000股、80,000,000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768,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6%,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荷兰富杰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ageas insurance international n.v.)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