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开展业务的批复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正式开展业务的请示》(中煤财保〔2010〕86号)及补充材料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照《关于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保监发改〔2008〕1325号)开展业务。
二、你公司应当坚持专业化经营,积极探索煤炭安全生产风险保障机制,在开展业务初期立足山西省内,重点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做好保险服务。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