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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水务局:

  现将《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紧紧围绕实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着力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任务是: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为抓手,完善城市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宣贯《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启动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五年行动计划,努力改善城市环境;以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为抓手,认真抓好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运营效率和质量;以规范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行为为抓手,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评价体系,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主要目标是:全年完成城建基础设施投资600亿元。新(改、扩)建城市排水管道500公里、供水管道300公里、燃气管道300公里、城市道路600公里。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1%。新增城市绿地720公顷,其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350公顷。

  一、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精心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所确定的原则、内容、程序和要求,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认真抓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完成武汉、襄樊、宜昌三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启动其他各大城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题研究。

  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在加快城市主骨架路网建设的同时,通过路网加密和扩能改造,着力提高中心城区次干道和支线路网密度,加快各功能区连结线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路网功能,优化配置比例。积极推进武汉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全年完成续建和新开工线路里程100公里,完成投资120亿元。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停车场,加强居住小区停车场建设,启动建设停车引导系统,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结合城市道路新建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管网建设和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完善和改造,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按照“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集中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竣工备案和数据管理,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数据库。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大力推广应用led等节能灯具,强化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管理,积极发展绿色低碳照明。

  二、大力推进园林绿化,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以宣贯《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启动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五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公园绿地工程”建设。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特色鲜明、宜憩宜游的原则,新建一批城市综合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滨湖、滨江、滨河休闲公园及社区公园,加强公园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全省人均公园绿地水平。

  大力推进“老城区增绿工程”建设。通过实施见缝插绿、破硬植绿、拆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绿钉子”工程,解决老城区绿量不足和老百姓无荫可避、无园可憩的问题。2011年全省新增街头小游园、小绿地500个,努力实现老百姓出行500米见绿和每个城市新建10000平米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的目标。

  大力推进“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建设。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升级改造,选择合适树种、树形,着力加强对已建道路和交通节点的绿化升级改造,大力推行行道树单排及叠层种植,逐步消灭“无树路”。并将块状绿地、点状绿地通过植物、景观、设施配置,进行有机串联,实现每个设市城市建设一条宽度不小于8米的林荫道路。

大力推进“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研究制订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对露天停车场绿化建设。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植物,通过破硬造绿、见缝插绿,合理配置、补植高大庇荫乔木,加强对居住小区、商场、宾馆、广场等现有停车场绿化改造,不断改善停车场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年底前全省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力争达到20%。

  进一步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继续抓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建设,争取省人大尽快出台《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景区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积极推进数字化景区建设和管理,努力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

  三、加强污水厂运营监管,不断提高运行效率

  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以提高污水处理收集率和进水浓度为重点,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步伐,不断扩大管网覆盖面。2011年,实现各城市建成区各社区主管网全覆盖,老城区实现支管网全覆盖。

  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认真做好2010年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后续各项工作,督促各地及时组织开展环保专项验收,一季度前全部转为正式运营。对已正式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按照《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办法》和相关考核办法的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健全运行监管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处理效率。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监管工作力度,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提供保障。2011年,全省污水处理费征收额达到9亿元以上,征收率不低于80%。

  妥善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有关技术政策和要求,以及我省《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点,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建设,鼓励实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共享,努力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和处理效率。年底前,市州以上城市要基本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实现污泥妥善处理处置。

  四、规范公用行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紧紧围绕《湖北省“十二五”城市供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贯标工作,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供水网路,提高制水工艺,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水质定期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力争年内全省大部分水厂的供水水质达到106项指标要求,切实保障城市居民饮水安全。

  切实保障城市燃气安全。以宣贯国家《燃气管理条例》为抓手,积极推进各地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加快设施建设,提高燃气覆盖率和供应保障能力。配合省人大开展好《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结合国家条例的实施,抓好《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同时从燃气管理、技术应用和服务行为等入手,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和规范化服务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消除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保障城市供气安全。

  切实保障城市桥梁安全。完善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长效管理机制,推行城市桥梁“受控管理”,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检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桥梁管理数据库。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适时开展既有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大垮塌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五、加强城市环境整治,深入推进楚天杯创建

  以“楚天杯”创建活动为抓手,按照“三改”(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一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要求,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整治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居民小区。对尚有使用价值,但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小区,要合理安排、有计划地组织进行系统整修;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引导支持“城中村”实现以集体土地转为国有、村民身份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资产转为公司制运营为方向的四大转变,加大改造和推进工作步伐;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按照规范、美观、入地的要求,集中力量抓好空中管线整治;下大力气抓好背街小巷整治建设,彻底泥巴路、断头路,配套照明设施,畅通排水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下大力改变城市环境脏、乱、破的面貌,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同时,按照《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办法》,在抓好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第五届“楚天杯”创建申报、考评和表彰工作,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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