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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年人才和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年人才和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人才和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情况,现将我市2010年度人才和工资年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工作内容

  

  (一)《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这套表有13张,共5231个指标项。

  

  (二)《2010 公有经济企业经验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这套表有10张,共3710个指标项。

  

  (三)《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这套表有20张,共13919个指标项。

  

  统计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

  

  二、年报工作组织安排

  

  (一)分工组织。

  

  按照以往工作经验和模式,依分级管理逐层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组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事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市直机关、事业、公有经济企业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辖区单位人事统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市国资局负责所属公有经济的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并进行有关数据和报表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市直各机关单位负责组织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工作,并进行有关数据和报表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上报方法及要求。

  

  1、《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2010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这两类统计工作由申报单位通过“统计调查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统计软件上报,最后生成的有关报表和信息盘分别报送我局相关业务处室。

  

  2、《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由所在区人事部门直接在工资统发系统软件中生成报表,经汇总、数据校核后送报我局工资处;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由我局在工资统发系统软件中直接统计。

  

  (三)报送时间要求。

  

   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数据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各有关单位请在规定上报日期之前将本级、本系统的人事统 计数据(报盘)及相关报表按统计要求报送我局。职员处负责接收事业单位数据,人力资源配置处负责接收公有经济企业数据。

  

  三、统计培训

  

  为有效做好2010年度人事统计年报工作,我局决定组织相关的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1年1月13日下午14: 00,新城大厦东座(深南中路1025号,原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 18楼会议室。

  

  (二)参加培训人员。

  

  市直事业单位单位(包括参公)、各区人事局(组织人事局)负责人事统计的人员,国资局负责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统计人员。

  

  (三)培训内容。

  

  1、讲解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公务员统计报表的要点及相关填报要求;

  

  2、培训《统计调查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统计软件的使用。

  

  (四)培训要求

  

  1、参会人员请到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下载区下载“统计调查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年统计报表表样、说明、审核要点等材料,并将打印出的统计报表及有关材料一并带到培训会场。

  

  2、参会人员需带手提电脑。

  

  四、其它事项

  

   (一)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单位要按照统计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层层把关,抓好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作。尤其是具有统计汇总职能 的主管部门须严格审核下属单位数据,避免出现错统、漏统现象,按时、按质、高效地完成统计任务。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或与 技术支持部门联系。

  

  (二)人事统计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和报盘,请各单位送我局各对口业务处室。

  

  (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联系方式:

  

  1、信息处联系人:倪志聪,电话: 25985131,

  

  传真:25941059。

  

  2、工资处联系人:赵夏竹,电话:82107163。

  

  3、职员处联系人:刘辉, 电话:82107225。

  

  4、配置处联系人:周昕, 电话:82108371。

  

  特此通知。

  附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填表补充说明

  2010年人事统计软件最终版(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填表补充说明

  


  1、 此次统计时间统一截至2010年12月31日;

  2、 此次统计涉及我市财政核拨经费、财政核拨补助经费、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进行法定机构试点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不纳入此次统计范围;

  3、 ps1表: 其他人员是指我市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及临聘人员;

  4、 ps1表: 我市不存在“涉密岗位新进人员”,该栏无须填写;

  5、 ps2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我市事业单位在编职员、“老人老办法管理”的工勤人员(不含我市普通雇员);

  6、 ps3表:结合我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行政管理岗位级别填写;(注意:我市事业单位只有深圳大学党政“一把手”为三级职员(厅级正职));

  7、 ps5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是指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医院领导岗位或内设机构管理岗位(如人事科、办公室等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8、 ps10表格为中央单位填写,我市事业单位无须填写该表。

  (咨询电话:82001738;82107225;8210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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