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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

六安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发展,强化电子政务监督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5〕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市直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六政〔2005〕53号)及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针对性的原则,采取自评、实地检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主体

  市政府督办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三、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

  四、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工作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机制建设情况;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实现情况;组织学习培训情况等。

  2、应用效果。政府网站建设情况;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使用情况等。

  3、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库建设及其共享情况等。

  4、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措施建设情况等。

  5、在线回复。市政府网“百姓畅言”栏目督办反馈类主题回复情况;市政府网站“部门信箱”栏目中信件答复情况;公众对在线回复的满意度情况等。

  6、加分项目。电子政务项目推广示范情况;电子政务工作评估情况;在线访谈参与情况等。

  五、考核步骤

  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六安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表》,各单位按要求逐项填写,并说明自评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填写的《六安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表》、自评报告以及日常监测、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六、考核结果

  按分值高低排序,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

  百姓畅言栏目在线回复统计操作办法

  


  一、“督办反馈”栏目所发主题帖为必回内容;非“督办反馈” 栏目所发主题帖也可回复,视情计入考核范围。

  二、“督办反馈”栏目主题帖的回复,按照时限分为“按时回复”、“超时回复”和“未回复”三种。

  1、按时回复:(1)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作出回复的;(2)7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作出回复的。

  2、超时回复:7~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作出回复的。

  3、未回复:(1)未回复的;(2)超过15个工作日回复的;(3)7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但未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的。

  三、通报回复情况时,仅统计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直部门。县区及市直部门以下单位回复的网帖,计入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直部门。

  

  附件2:

  部门信箱栏目在线回复统计操作办法

  


  一、部门信箱内的信件均为必回内容。

  二、部门信箱内信件的回复,按照回复时限分为“按时回复”、“超时回复”和“未回复”三种。

  1、按时回复: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作出回复的;

  2、超时回复:7~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作出回复的;

  3、未回复:(1)未回复的;(2)超过15个工作日作出回复的。

  

  附件3:在线回复计算公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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