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我市《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阶段性评估工作暨2003年度结核病控制工作年终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市肺科医院::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卫疾控发[2003]164号《关于开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阶段性评估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应在10月底前完成评估抽查工作和评估报告。
为保证如期完成我市《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阶段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组长:张柏捷
副组长:郭则宇王撷秀赵忆辛
组员:由市卫生局派员组成
二、检查内容
(一)政府职责
1、《规划》及《规划》实施计划的制定;
2、领导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3、部门参与与配合;
4、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使用情况。
(二)各级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与队伍的建设。
1、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设立情况;
2、结防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三)各项防治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2003年度天津市结核病控制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检查方法
由市卫生局组织市结核病控制中心有关专家组成评估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评估检查。
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由于今年的评估抽查时间与2003年度天津市结核病控制工作督导检查相距较近,2003年度天津市结核病控制工作督导检查与评估抽查工作同步进行,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完成本单位2003年度结核病控制工作的考核自查、总结工作。
四、督导检查日程
对区、县及有关单位的现场督导检查工作从2003年10月8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具体日程见附表。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表
天津市进行《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阶段性评估暨2003年度结核病控制工作年终督导检查日程表
时间地区
2003.10.8(周三)蓟县
2003.10.9(周四)宝坻区
2003.10.10(周五)武清区
2003.10.13(周一)宁河县
2003.10.14(周二)汉沽区
2003.10.15(周三)南开区
2003.10.16(周四)西青区
2003.10.17(周五)河西区
2003.10.20(周一)红桥区
2003.10.21(周二)北辰区
2003.10.22(周三)河北区(包括铁路)
2003.10.23(周四)大港区(包括油田)
2003.10.24(周五)津南区
2003.11.3(周一)塘沽区
2003.11.4(周二)静海县
2003.11.5(周三)和平区
2003.11.6(周四)东丽区
2003.11.7(周五)河东区
2003.11.10(周一)肺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