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卫妇社函〔2010〕594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了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省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准确可靠,为政府决策提
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有效服务,省卫生厅决定于2010年11月14-30日对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省级质量抽查。
请各地按照“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和“甘肃省2010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辖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包括常规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口服叶
酸项目)的收集、汇总、质控、上报,并积极配合省级质控小组做好抽查工作。
具体检查时间及行程由质控小组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卫生厅妇社处 白育萍 电话:(0931)4818165
省妇幼保健院 郭金仙 电话:13919000876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甘肃省2010年度妇幼卫生
信息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安排,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办公室将于2010年11月14日-30日组织人员对2010年全省
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及口服叶酸项目等信息资料进行省级质量控制,并对各地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情
况进行抽查。为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登记、统计、核查等管理工作,各市(州)要按
照“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要求,开展辖区内各类妇幼卫生信息的质量控制工作,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请各市(州)卫生局准备好质
控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省级质控人员做好省级抽查工作。因本年度省级质控时间提前,抽查市(州)的市级质控可与省级质控一并进行。省级质控内容如下:
1、质控抽查点
按照随机抽样质控原则,结合2010年各地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口服叶酸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抽取兰州市(城关
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定西市(陇西县)、白银市(靖远县)、酒泉市(金塔县)、张掖市(甘州区)、武威市(古浪县)和甘南州(夏河县)7个市州的9个
县(区)为今年的省级质控抽查点;每县(区)抽取2-3个乡镇(街道),每乡镇(街道)抽取至少2-3个村(居委会)。
2、质量要求
(1)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
诊断不明率:<5%;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0.5%。
(2)孕产妇死亡监测
项目完整率:≥99%;
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15%;
活产漏报率≤10%;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3)出生缺陷监测
表(卡)填写完整率:100%;
项目填写错误率:<1%;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出生漏报率:<1%;
主要出生缺陷漏报率<1%。
(4)妇幼卫生年报
报表填写完整率:100%;
逻辑错误率:<1%;
活产漏报率、死亡漏报率同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监测。
(5)降消项目
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
诊断不明率:<5%;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0.5%。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市(县)应逐级进行核查和补漏调查。
3、质控内容 包括漏报调查和各种表卡的质量检查。
(1)漏报调查
质量检查的重点包括出生漏报和死亡漏报,漏报率计算公式如下:
活产漏报率= ×100%
死亡漏报率= ×100%
围产儿漏报率= ×100%
出生缺陷漏报率= ×100%
(2)表、卡质量检查
包括完整性和正确性两方面的检查,各种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卡片完整性= ×100%
死因错误率= ×100%
表卡填写错误率= ×100%
诊断不明率= ×100%
年报指标缺失率= ×100%
年报逻辑错误率= ×100%
(3)妇幼卫生年报:在对5张报表的所有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生命指标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
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
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同时对2010年度妇幼卫生年报是否按要求归档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围产儿儿童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的数据库录
入等进行检查。
(4)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评审情况:检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评审记录、评审报告等。
(5)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情况:包括机构、设备、人员、全省统一表卡的使用等。
(6)“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口服叶酸项目相关数据的核查。
4.质量检查方法
市(县)级:深入市(县、区)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及急诊科等科室,借助孕产妇死亡登记、围产儿死亡登记、住院分娩记录、儿科急救病历、急
诊登记、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等查询死亡线索;走访公安局、计生委、疾控中心、火葬厂等,从有关证明中查找年报相关数据、育龄妇女及5岁
以下儿童死亡的线索。出生缺陷漏报调查还应走访医疗机构的五官科、b超诊断室、病案室等,抄录监测地区的死胎死产、42天内死亡等信息,了解出生缺陷的相
关线索。将质控发现的病例、线索和各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对,查看是否有漏报情况。
街道(乡镇)级:深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
院,查阅抽样村的儿童花名册、儿童计划免疫登记、出生记录、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走访街道或乡镇级
派出所、计生机构,核对出生、育龄妇女、年报相关数据、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以及出生缺陷名单。
村级:查阅儿童花名册、孕产
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出生缺陷名单;入户核实出生缺陷、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保健管
理、儿童保健管理等;走访村委会、村医、村妇女主任、村计生负责人等,核实年报相关数据、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情况。
5、填写质控表卡
以县为单位填写妇幼卫生年报生命指标质量调查表、保健服务指标质量调查表,活产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名单、儿童保健管理错误报告名单,孕产妇死亡及死
胎死产漏报名单、孕产妇系统管理错误报告名单;填写妇幼卫生监测质量调查表、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
表;降消项目数据质量调查表。
6、质控报告
质控结束后撰写《
妇幼卫生年报质量控制报告》、《
妇幼卫生三网监测质量控制报告》、《
降消项目数据质量控制报告》上报省卫生厅妇社处和卫生部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部门。
7、质控安排:
第一阶段:
时间:2010年11月14日-20日
抽查市州:张掖市、酒泉市、武威市
组长:郭金仙
成员:刘红、刘淑文、马永红
第二阶段:
时间:2010年11月22日-30日
抽查市州:兰州市、定西市、白银市、甘南州
组长:杨兰
成员:郭金仙、刘红、曹永春、刘淑文、马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