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成品油管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成品油管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内卫监字〔2010〕96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
关于审批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成品油管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销投字〔2010〕71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成品油管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