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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查处违法网络音乐网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经初步调查取证,“DJ交谊舞曲网”等68家网络音乐网站未经许可,擅自提供网络音乐产品及服务,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文化部决定,对涉嫌违法的网站依法予以查处。
  请有关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责令在本辖区ICP备案的违法音乐网站,停止提供包括网络音乐在内的所有互联网文化产品(ICP未备案的网站,由接入地所在辖区查处),依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并按照《关于印发 <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联〔2006〕121号)、《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09〕371号)等有关规定,积极会同通信管理等部门,落实对违法单位的行政处罚。
  请各地在本通知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文化市场司。
  特此通知。
  附件: 违法网络音乐网站
//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0726/001e3741a2cc0db7975a01.doc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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