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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度资格验证和2002年度地产地销企业资格认定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增值税的征管,积极落实地产地销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地产地销税收管理问题意见的通知》(深府办[1997]38号)和我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深国税发[1998]56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02年4月-6月30日开展对全市2001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验审和2002年度地产地销企业资格认定工作,请相关纳税人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资料,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罗湖区局:2436521 2432245 
  福田区局:2402923 2122517 
  南山区局:6550121 
  宝安区局:7785180 
  蛇口分局:6692434 
  龙岗区局:8830269 
  盐田区局:5552302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0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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