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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聿中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王聿中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发〔2010〕6.7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王聿中、张宏新、陈宪平、赵华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孟兴国、刘浩凌、陈志宏、王成然、宦国苍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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