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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2009年度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发)局、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工业园区及相关企业: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拉动内需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有关推荐和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参评范围及名额
  先进工作者从各县(市)区经贸局(发改委)、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企业中推荐产生。各县(市)区经贸局(发改委)、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推荐2名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县(市)区所属企业由各经(发)贸局推荐1-3名先进工作者。
  二、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
  1.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固定资产投融资政策,积极指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实施;
  2.从事技术改造工作一年以上,讲政治、顾大局,能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相关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3.积极为企业服务,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和资料,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廉洁自律,工作业绩突出,在2009年工业结构调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比办法
  由各县(市)区经贸(发)委、重点企业按照推荐名额(附后)提出初选名单,再由市经委根据推荐情况和评比条件研究确定。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评比条件对本单位2009年度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工作者进行筛选,于2009年1月15日前按附表要求报市经委工业结构调整处。
  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2009年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投资情况,制定好本单位2010年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投资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并形成文字材料,与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并报市经委工业结构调整处
  联系电话:66605743  66605742
  邮  箱:jntzc@126.com 济南市经济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济南市2009年度技术改造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推荐单位
 
推荐人选
 
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
 
从事工业投入工作年限
 

 

 

 

 
单位意见
             
                 盖章
县(市)区经委(发改委)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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