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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关于中央储备糖2009/2010榨季第二次竞卖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2009年第21号公告,以及商务部2009年第116号公告要求,定于2009年12月21日竞卖2007/2008榨季入库的中央储备白砂糖30万吨。现将竞卖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身份确认
  本期中央储备糖竞卖为食品加工企业竞买专场。
  (一)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会员中的饮料业、罐头业、烤焙业、糖果业、乳制品业、小包装民用糖等食品企业及食糖流通企业,可以参加本期竞买。
  (二)上述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会员,如参加本期竞买请及时报名,并需要配备相关设备、软件和具备上网条件,以及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联系电话:(010)58931240,传真号码:(010)58931228。
  (三)参加本期交易会员名单经华商中心确认后报商务部备案。联系电话:(010)58930862。
  二、及时缴纳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一)参加竞买交易的会员,在交易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专户”帐户上存入保证金。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300元/吨存入。请于2009年12月18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帐号:137201516010001019
  收款行电子联行号:306100005006
  收款行全称: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会员号和联系电话。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联系电话:(010)58931209、58931205。
  (二)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规定,中央储备糖竞卖交易成交方按10元/吨交纳交易手续费。
  (三)交易时,交易系统将自动按交易数量和310元/吨暂扣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三、交易注意事项
  (一)竞买交易会员请于2009年12月20日上午9时-10时30分,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二)本期竞卖计划挂牌的30万吨中央储备糖一次挂出,2009年12月21日9时交易正式开市,9时30分开始进入30秒倒计时,如果交易进行到当日17时还未最终自动成交将停盘,停盘时各标的出价最高者为成交方。
  (三)本期竞卖底价为4000元/吨(仓库提货价)。
  (四)交易结束后,按规定与华商中心签订购销合同,联系电话:(010)58930858、58930859。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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