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委员会),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省食品安全,确保全省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打击危及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
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把米、面、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农家乐、流动餐饮摊点、大排档等作为重点区域、场所;把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作为关键环节,着重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捣毁各类食品加工黑窝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行为,保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注重和加强节日期间团年饭和聚餐的饮食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防范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普及科学饮食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公布食品安全群众投诉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情况。加强正面引导,在曝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值守,保持警惕,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
认真落实日常和节日值班制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如节日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有关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委员会)、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及事故处理情况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253567、 87253536 (传真)
电子邮箱:hbshipin@163.com
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