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确保实现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目标,早期、快速发现感染者、有效防止可能发生的疫情蔓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北京地区传染病网络实验室对流感样病例进行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其他接收流感样病例的医院)发现的发热38.5度以上,有咽痛、咳嗽等症状的流感样病例,均要采集鼻/咽拭子样本进行甲型流感病毒检测。由全市38家具备检测条件的实验室承接流感样病例的检测任务。其中北京佑安医院等8家医院承担本单位的样本检测任务;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等30家单位按照分工,承担指定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本医疗机构的检测任务。不具备检测能力或现阶段因条件所限不能开展检测的医院样本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实验室分组及任务分配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一)样本的采集、运输及检测
流感样病例由首检医院负责进行样本的采集,具备实验室检测能力医疗机构的样本采集后交由本单位实验室进行甲型流感病毒的检测。
不具备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样本采集后,可暂时放入4℃冰箱暂时保存,于每天下午15点前将当天采集的样本送至指定实验室。指定实验室按照辖区分片负责,每组三家实验室负责两个区县的检测任务,各实验室日检测样本能力应努力达到30份以上。
样本由送检医院采取B类包装、派接受过生物安全培训的人员专人专车加冰运输。
各指定实验室检出的甲型流感病毒阳性的样本,应立即采取A类包装,由本单位接受过生物安全培训的人员专人专车加冰运输至北京市CDC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
检测试剂由市CDC统一发放。
(二)信息的填写与报送
送检单位在样本送出时均要填写“北京市传染病实验室网络标本送检交接单”(附件3),并与指定实验室履行样本交接手续;各检测实验室每天15时前须将前一天的样本检测信息汇总后填写“北京市甲型流感实验室检测信息记录表”(附件4),并以传真形式上报市CDC甲型H1N1流感指挥协调信息组,市CDC按照有关规定将检测情况及时上报至市卫生局。
指定实验室和市CDC须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至送检医院为临床诊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对流感样病例进行甲型流感病毒的检测工作是早期发现我市感染病例的关键环节。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工作,严格按照市卫生局的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工作部署,迅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工作顺利、有效。
(二)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所在单位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各有关医疗单位要安排好样本的采集、运输、检测和信息报送等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标准进行样本的包装和运输,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充足的急救、消毒、防护用品,杜绝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各承担样本检测任务的指定实验室所在单位要迅速落实检测工作,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实验室内部的管理和责任人,对实验室硬件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安排技术熟练的实验室人员承担检测任务,准确、及时上报检测信息,确保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市CDC为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部门,要落实部门责任,做好协调和信息整理、报送、全市实验室人员师资和骨干培训等工作。
(四)各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未经市卫生局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开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检测、病毒分离等相关工作。
(五)市卫生局将对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各实验室检测结果只能用于我市传染病防控工作,不得作为临床检验报告,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筛查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09]34号)停止执行。
联系人: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司雪峰 83970726
北京市CDC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协调信息组:64407013,64407026(传真)
北京市CDC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样本受理室(CDC北院一楼109室) 64407121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工作流程图(//www.bjhb.gov.cn//userimg/-948926081附件1 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2: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检测实验室名单及任务分配表
分组 样本接收单位 送样联系电话 样本接收地点 负责区域或单位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407121 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样本受理室(北院一楼109室) 全市甲型流感阳性病例检测
1 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7773606 5楼微生物科 朝阳区、延庆县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 84205187 B栋三楼检验科
北京朝阳医院 85231513 急诊楼地下一层AD159微生物实验室(5月20日之前)
2 崇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7061800 3楼301房间 崇文区、大兴区
北京同仁医院医院 58268689 检验科二区
北京天坛医院 67096879 发热门诊
3 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005787 西楼检验科 东城区、昌平区、
首都儿科研究所
卫生部北京协和医院 65295416 10号楼检验科PCR实验室
昌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9742488/69742645 南楼3层微生物室
4 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3811956 4楼检验科 丰台区、石景山区
北京中医医院 52176626 急诊楼三层检验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83572335 发热门诊化验室(厂桥)
5 宣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3152407 2楼检验科 门头沟区、宣武区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88325732 肝研所二楼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
广安门中医院 88001007 病房楼1层检验科样本室
6 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2656091 4层微生物检验科 海淀区、怀柔区
航天中心医院 59971292 大楼4楼检验科
怀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9623215 2层检验科
7 密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9082009、69082028 实验室楼二层 顺义区、密云县
北京华信医院 64308328 门诊楼二层检验科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67718822-2176 门诊二楼实验中心
8 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8360896 5楼检验科 房山区、西城区、
北京儿童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63138717 热研所2号楼病毒室
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 62276766-1232 门诊楼二层中心实验室
9 北京胸科医院 13501114090 参比实验楼一楼收样室 平谷区、通州区
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9543000 微生物检验科2层
北京积水潭医院 58516688-6802 同位素楼2层PCR实验室
10 首都儿科研究所 85610550 科研楼437室病毒研究室 本单位诊治病人的样本检测
北京儿童医院 68028401-2962 儿研所样本接收室 本单位诊治病人的样本检测
备选单位 北京地坛医院 84322429 检验科样本接收室 本单位诊治病人的样本检测
北京佑安医院 63291531 感染与免疫研究中心 本单位诊治病人的样本检测
备选单位 解放军总医院 66937761、66939874 门诊楼3层微生物科 本单位诊治病人的样本检测
二炮总医院 663432803 医技楼三层中心实验室 本单位诊治病人的样本检测
解放军307医院 66947104(由医务部安排) 机关楼二层 本单位诊治病人的样本检测
解放军309医院 66775010、66775013 结核病研究室一层 本单位诊治病人的样本检测
解放军302医院 66933249 门诊一层急诊化验室 解放军系统
武警总医院 88276750 检验科样本接收室 武警系统
附件3:北
京市传染病实验室网络标本送检交接单
送检单位: 送检时间:年月日时分
检验单位: 检验项目:
序号 标本号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临床诊断或
主要症状 发病日期 标本类型 标本数量 标本采集时间 初步检验结果 备注
送样人: 收样人: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注:本单一式两份,一份送样单位保留,一份收样单位。需要标本流转时,本单随标本一起流转。
北京市传染病实验室网络领导小组制
附件4:
实验室筛查监测单位: 时间: 2009年月日时至月日时
实验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共检测流感样病例份,其中甲型流感病毒阳性份。
甲型流感病毒阳性样本情况: 序号 样本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送检单位 接样时间
各检测实验室每天15时前须将前一天的样本检测信息汇总后填写本表格,以传真形式上报北京市CDC甲型HIN1流感指挥协调信息组。
北京市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信息记录表北京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