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对象 |
验收内容 |
验收具体指标 |
省级 |
12312服务中心 |
名称改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设在其他部门的已划转商务部门)。 |
具有一定面积按统一风格装修的工作大厅和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 ||
具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人通过商务部组织的上岗资格考试。 | ||
12312电话已变更为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守,开通了互联网在线举报投诉窗口。 | ||
按《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安装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09]43号)要求,购置相应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安装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并投入运行。 | ||
制定了举报投诉案件分流、转交、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及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 ||
能按《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9]120号)要求,开展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等工作。 | ||
维护中国市场秩序网地方子站正常运行,及时更新信息。 | ||
定期汇总、上报全省举报投诉数据和工作信息。 | ||
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明确了商务执法主管处室,统一指导、推进全省(区、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 |
地级 以上 城市 地级 以上 城市 |
12312 服务 中心 12312 服务 中心 |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设在其他部门的已划转商务部门)。 |
有相对独立、不少于50平米的办公场所,按照商务部确定的统一标识和风格进行装修,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 ||
配备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人通过商务部组织的上岗资格考试。 | ||
开通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守。 | ||
按《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安装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09]43号)要求,购置相应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安装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并投入运行。 | ||
制定了举报投诉案件分流、转交、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以及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举报投诉奖励制度,落实了相应的奖励资金。 | ||
能按《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9]120号)要求,开展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等工作。 | ||
定期汇总、上报全市举报投诉数据和工作信息。 | ||
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整合、充实、加强现有商务执法力量,成立了统一的商务执法队伍。 | |
具有一定数量、能够承担多个领域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全部获得当地法制部门核发的执法证件。 | ||
执法队伍具有100平米以上的专门办公场所。 | ||
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快速检测、调查取证、防护等执法装备。 | ||
建立了相应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执法队伍与12312服务中心间的协作配合关系,具备一定的快速反应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
县级 |
12312服务联系点 |
依托商务执法队伍设立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并安排具备相应商务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举报投诉等相关工作。 |
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与所属地级以上城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联网,实现举报投诉及执法数据的网上流转。 | ||
制定了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及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 ||
定期统计、上报全县执法数据及工作信息,及时采集上报商务领域突发事件。 | ||
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整合、充实、加强现有商务执法力量,成立了统一的商务执法队伍。 | |
具有一定数量、能够承担多个领域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全部获得当地法制部门核发的执法证件。 | ||
执法队伍具有100平米以上的专门办公场所。 | ||
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快速检测、调查取证、防护等执法装备。 | ||
建立了相应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具备一定的快速反应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